结论:
夫妻能书面约定婚姻财产归属,该约定有法律约束力。分别财产制下,相对人知晓约定时,一方债务用个人财产清偿;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有效,夫妻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协议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被认可且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在分别财产制中,若相对人了解夫妻财产约定,那么一方对外的债务就由其个人财产来偿还。而在婚姻生活里,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除非与相对人有其他约定。并且夫妻之间对一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能用来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如果您在婚姻财产约定、债务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该约定具法律约束力。实行分别财产制时,若相对人知晓财产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同时,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有效,除非另有约定。夫妻对一方民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1.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时应谨慎,明确条款细节,确保约定合法有效。
2.对外举债时,若实行分别财产制,应让相对人知晓财产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3.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双方应相互沟通协调,避免一方擅自行动引发问题。
4.若存在对一方民事行为范围的限制,应妥善告知相对人,以免善意相对人权益受损。
法律分析:
(1)夫妻能以书面协议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可明确双方财产权益。
(2)在分别财产制下,若相对人知晓夫妻财产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债务用个人财产清偿,保障了相对人知情权和夫妻财产独立。
(3)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对双方有效,不过有另行约定的除外,兼顾了家庭生活便利性和双方权益。
(4)夫妻对一方民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保护了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夫妻签订财产协议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妥善保存。对外交易时,相对人应尽量了解夫妻财产约定情况,避免不必要纠纷,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以保障约定的法律效力。
(二)若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外举债时应让相对人知晓财产约定,可采取书面告知等方式,避免事后产生债务纠纷。
(三)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若一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若有范围限制约定,应注意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在与他人交易时要如实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婚后各自买的东西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是用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价值较大的财产,如房子、车等物品。
专业解答离婚时婚前房产判决原则: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按市场价值分割,贷款需剔除;一方婚前全额支付则为个人财产;恋爱期间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视为共有;父母出资购房视为赠予子女,除非有约定;婚前共同投资但仅一方取得房产证,若无出资证明,权益难保障。
专业解答是的,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表明了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姓名有支配权、使用权,不受对方干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专业解答离婚时婚前房产判决原则: 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按市场价值分割,贷款需剔除;一方婚前全额支付则为个人财产;恋爱期间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视为共有;父母出资购房视为赠予子女,除非有约定;婚前共同投资但仅一方取得房产证,若无出资证明,权益难保障。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夫妻各自的工资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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