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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遇到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找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三)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
(四)若发现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向检察院反映,让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五)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可支持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5-12-12 10: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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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民事纠纷无需检察院介入。民事纠纷讲意思自治和不告不理,当事人能自行协商、调解,也可起诉至法院解决。
2.但特殊情况检察院会介入。检察院有监督民事诉讼的职能,若发现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可抗诉或提检察建议。
3.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院能作为起诉人提起诉讼。
2025-12-12 08: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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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民事纠纷无需检察院介入,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调解或起诉解决;但特殊情形下,如法院生效裁判等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或涉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会介入。
法律解析:
民事纠纷通常遵循意思自治和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有自主解决纠纷的权利,可通过自行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处理。然而,检察院具有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当检察院发现法院生效的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会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如果遇到复杂的民事纠纷,不清楚是否属于检察院介入的特殊情形,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7:3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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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民事纠纷无需检察院介入,因其遵循意思自治和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能通过自行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2.但特殊情形下检察院会介入。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有法律监督职能,若发现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可依法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
3.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纠纷时,首先尝试自行协商或调解,若无法解决再向法院起诉。检察院应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及时介入,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5-12-12 06:4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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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民事纠纷无需检察院介入,因其遵循意思自治和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有多种解决途径,能自行协商、调解,也能向法院起诉。
(2)但在特殊情形下检察院会介入。检察院具备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若发现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可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3)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
提醒:
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多样,若涉及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可能引发检察院介入。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06:04: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