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后一方到处说另一方坏话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被侵权方可先沟通解决,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可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夫妻离婚后一方到处说另一方坏话,致使被说坏话一方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这就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沟通没有效果,就需要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对方散布不实言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被侵权人可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您在名誉权保护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后一方到处说另一方坏话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时,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1.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平解决问题。
2.若沟通无果,需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明对方散布不实言论。
3.收集好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此时被侵权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后一方恶意诋毁另一方,损害对方名誉、降低社会评价的行为,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这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被侵权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遇到此类情况,被说坏话一方应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3)若沟通无效,就需要收集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能证实对方散布不实言论的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4)收集好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还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维权过程中要确保收集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优先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不当,要求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就要收集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对方在散布不实言论。
(三)收集好证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四)如果对方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涉嫌侮辱、诽谤罪,被侵权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