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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撤销权是否要有明确诉请

李* 甘肃-平凉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12 00:59:23 371人阅读

行使撤销权是否要有明确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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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使撤销权必须有明确诉请,这是起诉的法定条件,也是撤销权诉讼这类形成之诉顺利进行的关键。明确诉请能让法院确定审理范围,准确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当事人在撤销权纠纷中,要清晰表达撤销的具体对象,如合同、民事行为等,同时明确撤销范围是全部还是部分。比如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债权人需明确指出要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哪项交易行为。
3.若诉请不明确,法院无法确定审理范围,可能驳回诉讼请求。所以,当事人为确保撤销权诉讼顺利进行,一定要提出明确诉请。

2025-12-12 05: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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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撤销权诉讼属于形成之诉,明确诉请是起诉的法定条件。在撤销权纠纷里,原告清晰表达撤销的具体对象是关键,像合同、民事行为等都需明确。
(2)除了具体对象,撤销范围也需明确,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要界定清楚。若诉请不明确,法院难以确定审理范围,诉讼请求就可能被驳回。
(3)明确的诉请对法院准确审理案件有重要作用,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要明确指出需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行为。

提醒:当事人在行使撤销权提起诉讼时,务必明确诉请,否则可能面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若案情复杂可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12 04:4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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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晰确定撤销对象,明确指出要撤销的是具体的合同、民事行为等。
(二)界定撤销范围,明确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
(三)在类似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准确指出要撤销的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就要求当事人在撤销权诉讼中提出明确诉请。

2025-12-12 04:2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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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使撤销权时,明确诉请是必要的。撤销权诉讼属于形成之诉,明确诉请是起诉的法定条件。

2.在撤销权纠纷里,原告要清晰表明撤销的具体对象,像某合同或民事行为,还要明确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

3.若诉请不明确,法院无法确定审理范围,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明确诉请利于法院准确审理,保障当事人权益。

4.以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为例,债权人要明确指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哪项交易。所以,当事人必须提出明确诉请确保诉讼顺利。

2025-12-12 03:4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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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行使撤销权需要有明确诉请,当事人应提出明确诉请以确保撤销权诉讼顺利进行。
法律解析:撤销权诉讼属于形成之诉,明确诉请是起诉的法定条件。在撤销权纠纷里,原告必须清晰表达撤销的具体对象,像某一合同或民事行为等,并且要明确撤销范围是全部还是部分。若诉请不明确,法院无法确定审理范围,可能驳回诉讼请求。明确的诉请能让法院准确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比如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要明确指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哪项交易行为。因此,为保障自身权益,在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当事人一定要提出明确诉请。如果对撤销权诉讼的诉请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02:26:12 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正确使用债权人撤销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债权人撤销权在可撤销赠与合同中的行使对于赠与人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债权人也可以依《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二)债权人撤销权在不可撤销赠与合同中的行使法律规定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赠与合同,其主要立法理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使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证明力在法律上进一步得到确认。而《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则是为体现对债务人的公平。但是,对于赠与人的债权人是否享有撤销权,法律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此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法律已经将该类赠与合同规定为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则赠与人的债权人也不得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第二种观点认为,赠与人的债权人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分则部分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依《合同法》第124条的规定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合同法》总则即第74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的债权人在此种情况下享有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债权人怎么正确的行使撤销权的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关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问题,存在绝对无效说和相对无效说两种观点。绝对无效说认为,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则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相对无效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撤销的效果是仅在债权人和受益人或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虽然债务人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效。但是仅限于行使撤销权人的债权额的限度内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我国《合同法解释(一)》第25规定,人民在审理撤销权时,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最高基本采取的是相对无效说。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所为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并非无效行为,而待该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的效力溯及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第三人债务的,视为债务自始未消灭;承担债务的,视为自始未发生未设定;让与债权的,视为债权未让与;转移财产的,视为财产自始未转移。对受益人或受让人的效力。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债务人的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受益人或受让人对债务人自应承担返还财产或利益的义务。受益人或受让人对债务人负有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返还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受让人因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对债务人亦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对撤销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其请求保全的债权限度内,如债务人怠于受领返还其所取得之财产或利益时,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代为受领返还,但不得以其受领返还财产,专供清偿自己的债权。但是,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受领返还并以之清偿债权的,不在此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并应优先于债权的偿还。何为必要费用,应当由根据撤销权诉讼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撤销权的行使不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果,而仅对提起撤销之诉的债权人发生效果,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在其债权范围内。当然也存在有多个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提讼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所取得之财产或利益应公平受偿,对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对于债权人怎么样正确的行使撤销权的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关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问题,存在绝对无效说和相对无效说两种观点。绝对无效说认为,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则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相对无效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撤销的效果是仅在债权人和受益人或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虽然债务人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效。但是仅限于行使撤销权人的债权额的限度内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我国《合同法解释(一)》第25规定,人民在审理撤销权时,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最高基本采取的是相对无效说。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所为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并非无效行为,而待该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的效力溯及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第三人债务的,视为债务自始未消灭;承担债务的,视为自始未发生未设定;让与债权的,视为债权未让与;转移财产的,视为财产自始未转移。对受益人或受让人的效力。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债务人的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受益人或受让人对债务人自应承担返还财产或利益的义务。受益人或受让人对债务人负有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返还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受让人因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对债务人亦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对撤销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其请求保全的债权限度内,如债务人怠于受领返还其所取得之财产或利益时,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代为受领返还,但不得以其受领返还财产,专供清偿自己的债权。但是,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受领返还并以之清偿债权的,不在此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并应优先于债权的偿还。何为必要费用,应当由根据撤销权诉讼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撤销权的行使不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果,而仅对提起撤销之诉的债权人发生效果,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在其债权范围内。当然也存在有多个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提讼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所取得之财产或利益应公平受偿,对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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