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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若需鉴定,要在受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把相关材料交给鉴定机构。这确保了鉴定程序能及时启动,避免拖延。
(2)鉴定机构受理后,需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保障了鉴定工作的高效进行。
(3)当事人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给予了当事人进一步维权的途径。
(4)医患双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都能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明确了申请的时间范围。
提醒: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当事人要及时行使权利,以免错过维权时机。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具体分析。
2025-12-11 14:1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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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遵循时间规定,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把有关材料交给鉴定机构,确保鉴定流程及时启动。
(二)鉴定机构要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保障鉴定工作的效率。
(三)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四)医患双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注意不要错过时效。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5-12-11 13: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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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若需鉴定,应在受理决定作出5日内将材料交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受理后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2.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健康受损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2025-12-11 12:4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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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需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5日内交材料给鉴定机构,鉴定机构45日内出具鉴定书。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医患双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于需要鉴定的情况,有明确的时间要求,5日内交材料给鉴定机构能保证鉴定工作及时开展,鉴定机构45日内完成鉴定和出具报告可提高处理效率。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时,15日的再次申请期限给予了其救济途径。而1年的申请处理争议期限,保障了医患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时间。若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相关流程不清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11:5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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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若需鉴定,会在5日内将材料交予鉴定机构,鉴定机构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医患双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2.为保障自身权益,医患双方应及时掌握时间节点。患者方在发生争议后尽早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移交材料,确保鉴定流程顺利进行。鉴定机构要保证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按时出具鉴定书。若申请再次鉴定,需准备充分理由和补充证据,以便更好地解决争议。
2025-12-11 11:35: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