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因生孩子患病,离婚时可视情况索赔,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因生孩子患病,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扶养义务,患病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扶养费。若因生孩子患病致使生活困难,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若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遗弃患病方,患病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但需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总之,索赔情况和数额需依据具体情形和证据来判定。若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因生孩子患病,离婚时在一定情形下可索赔。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一方因生孩子患病,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患病方有权要求支付扶养费。若因生孩子患病致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另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遗弃患病方,患病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证据证明对方过错行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患病方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2.因生孩子患病生活困难,可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给予适当帮助的要求。
3.若认为另一方有重大过错,应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因生孩子患病,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该义务,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2)当因生孩子患病致使生活困难时,在离婚环节,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够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3)要是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像遗弃患病方等情况,患病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但需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最终能否索赔以及索赔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提醒:因生孩子患病离婚索赔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扶养义务,患病方要留存好就医记录、费用清单等证据,向对方要求支付扶养费。
(二)因生孩子患病导致生活困难,可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状况等,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三)若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像遗弃等,需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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