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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收到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或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要及时关注裁定送达时间,若对裁定不服,需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于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要认识到其不可上诉的性质,不要因这类裁定去申请上诉,以免浪费时间精力。
(三)仔细区分不同裁定性质,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是否具有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12-10 15: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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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程序里部分裁定能上诉。像不予受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在裁定送达十天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因其关系破产程序启动和当事人权益。
2.并非所有裁定都能上诉,比如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一般不能上诉,目的是保障程序效率和稳定,防止当事人滥用上诉权。
3.破产时要分清裁定性质,判断有无上诉权利。
2025-12-10 13:4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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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破产程序中部分裁定可上诉,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而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通常不可上诉。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涉及破产程序能否启动,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所以赋予申请人上诉权。而像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若允许随意上诉,可能会使当事人滥用权利,进而拖延破产程序,不利于保障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稳定性。因此,在破产程序里,当事人需明确不同裁定的性质,以此来判断自身是否具备上诉权利。若在破产程序中遇到裁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维护。
2025-12-10 11:4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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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程序中部分裁定可上诉,如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向法院上诉,因其关乎程序启动和当事人权益。
2.并非所有裁定都能上诉,像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通常不可上诉,目的是保障程序效率与稳定,防止滥用上诉权拖延程序。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参与破产程序的主体需准确区分不同裁定性质,明确是否有上诉权利。在面对可上诉裁定且自身权益受影响时,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对于不可上诉裁定,应配合推进破产程序,确保其顺利进行。
2025-12-10 11:2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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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破产程序里,部分裁定赋予了申请人上诉权利。像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由于其决定着破产程序能否开启,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申请人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然而,并非所有裁定都能上诉。诸如破产宣告、批准重整计划、认可和解协议等裁定,一般不允许上诉。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破产程序的效率与稳定性,防止当事人通过滥用上诉权来拖延程序。
(3)所以,参与破产程序的相关方需明确不同裁定的性质,准确判断自身是否拥有上诉权利。
提醒:
在破产程序中要仔细甄别裁定性质,判断上诉权利,若对裁定情况把握不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11:09: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