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东将已出租房屋挂售,不影响租客继续使用房屋。若售房影响租客正常使用,租客可要求房东担责,且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所以房东售房不影响租客继续使用房屋。若房东在售房时频繁带人看房等影响租客正常使用,租客可依合同约定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可要求赔偿。租客可与房东协商看房时间、频率等保障居住权益,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若在房屋租赁及买卖过程中,您遇到复杂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房东将已出租房屋挂售,租客可继续使用房屋,这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若房东售房影响租客正常使用,如频繁带人看房,租客可依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可要求赔偿。
3.为保障居住权益,租客可与房东协商看房时间和频率。若协商无果,租客要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房东将已出租房屋挂售,在租赁期限内,“买卖不破租赁”,租客有权继续使用房屋,新的房屋所有人也需尊重这一租赁关系。
(2)若房东在售房时频繁带人看房等行为影响租客正常使用,租客可按照合同约定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3)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就将房屋出售,租客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租客可与房东协商看房的时间和频率,以保障自身居住权益。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提醒:租客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与房东沟通,协商时最好形成书面协议。若需诉讼,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
(一)房东售房不影响租客按合同继续使用房屋,若房东售房影响租客正常使用,租客可按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未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客可和房东协商确定看房时间、频率保障居住权益。
(四)若协商不成,租客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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