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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也可能需支付物业费。若物业公司按规定或行业规范,为小区提供清洁卫生、安保维护等实质服务,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业主享受服务后有义务缴费。
当物业未按约定或未达基本服务标准时,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可与物业协商,沟通服务问题并要求改进;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其协调解决;还能向相关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物业提升服务。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业主可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
但业主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直接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被物业起诉追讨费用,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业主应理性维权,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履行缴费义务。
2025-12-10 07:5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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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即使物业公司和业主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其按规定和行业规范为小区提供清洁、安保等实质物业服务,形成事实服务关系,业主享受服务后就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业主不能无偿享受服务。
(2)若物业未按约定或未达基本服务标准,业主有合法维权途径。可先与物业协商,让其改进服务;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还能向相关部门投诉。证据充分时,可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
(3)业主不能仅以未签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被物业起诉追讨费用,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业主遇到物业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不合理拒交物业费带来法律风险,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07:3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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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方面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实质服务,即便未签合同也应支付物业费。若物业服务不达标,先与物业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其改进服务。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协调。
(三)还能向相关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物业提升服务质量。
(四)若证据充分证明物业未达服务标准,可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但不能仅以未签合同拒交物业费,以免被起诉及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025-12-10 06:3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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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未签合同,若物业按规定为小区提供清洁、安保等实质服务,与业主形成事实服务关系,业主享受服务后需交物业费。
2.若物业未达服务标准,业主可协商、向业委会反映或向部门投诉,证据充分时可请求减费。
3.业主不能以未签合同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被起诉追讨费用并担责。
2025-12-10 06:0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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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即便未签合同,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就可能需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应合法维权,不能直接拒交。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并不以书面签订为唯一成立方式。当物业公司按规定或行业规范为小区提供清洁、安保等实质服务,与业主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时,业主享受服务就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若物业未按约定或未达基本服务标准,业主可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权,证据充分时可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直接以未签合同拒交物业费,可能被物业起诉追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您在物业费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0 04:50: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