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朋友和一个女的朋友在喝酒,她老婆碰见了,就把那女的照片发快手上骂,可以以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专业解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受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撰写恐吓信或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 (二)公开侮辱、诋毁他人名誉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受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四)威胁、侮辱、殴打证人及其近亲家属的; (五)多次发送恶劣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 (六)实施偷窥、偷拍、窃听、散播隐私的行为。
专业解答分手后,一般不能索回赠予前女友的物品,但存在例外,如“附带条件”的赠予,如聘金。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房屋、车辆等,若赠予时未明确结婚意图,则无法索回;若因潜在婚姻关系赠予,如订婚礼品,则可视为附带条件,无法建立婚姻关系后可索回。日常廉价情感礼品一般不能索回,且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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