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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重婚罪的方式是怎样的

吴* 甘肃-兰州 刑事自诉咨询 2025.12.08 15:09:49 408人阅读

判定重婚罪的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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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自身怀疑他人存在重婚行为,可收集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
(二)若无法获取登记结婚材料,可收集能证明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像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且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三)若自己是受骗方,要保存好能证明自己受欺骗不知对方有配偶的证据,避免被错误认定为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5-12-08 19:3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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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罪定义:有配偶还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结婚。
2.判定标准:
主体分两类,有配偶者婚内与他人结婚,无配偶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结婚。
客观表现有两种,登记结婚和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主观上需故意,过失不算。受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不构成。
3.处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25-12-08 18:0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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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罪主体分有配偶者和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者,客观表现为登记结婚或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主观需故意,构成此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解析:
重婚罪的判定有明确标准。从主体上,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结婚,以及无配偶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都可能构成。客观方面,有登记结婚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种情形,像对外以夫妻相称且周围群众也认可他们是夫妻,就符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若受欺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受骗方不构成。一旦构成重婚罪,会受到法律制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可能涉及重婚罪的情况,或是对重婚罪相关法律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8 16: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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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判定需从主体、客观和主观三方面综合考量。犯罪主体涵盖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结婚和无配偶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两类人。
2.客观方面有两种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对外以夫妻相称且周围群众也认可。主观方面需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受欺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的一方不构成犯罪。
3.为避免重婚罪,人们应增强法律意识,在结婚前充分了解对方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机关也应加强审查,防止重婚情况发生。若发现重婚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构成重婚罪的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5-12-08 16:2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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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重婚罪主体分为两类,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结婚,无配偶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全面保护,无论是有婚姻约束者还是知晓他人婚姻状况者,都不能违反婚姻忠诚原则。
(2)客观表现有两种情况,登记结婚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社会认知角度判断,周围群众认为是夫妻等情况也会被认定。这说明重婚的认定不局限于形式上的登记。
(3)主观需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若一方被欺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不构成重婚罪,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保护了不知情者的权益。构成重婚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提醒:
在婚姻关系中要保持忠诚,避免陷入重婚风险。若对自身情况是否构成重婚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08 15:34:4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破产重组的方式都有哪些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或者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一人,由人民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避免走上破产之路的战略选择是债务重组的背景和产生、发展。伴随全球并购的热潮,债务重组事件频繁发生。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债务重组委员会协助企业解决债务问题。近年来,高盛、摩根斯坦利等著名投资银行也纷纷在世界各地购买坏账,然后对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包装整合从而获取收益。在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以及体制上的原因债务沉重,因此其债务重组的要求更加迫切。许多国有企业起死回生的案例实际上就是债务重组成功的典范。迄今为止,我国国有企业的最成功的债务重组案例应属“粤海重组”,该项目被国际权威杂志《国际金融评论》评为2020年度“亚洲最佳重组交易”。为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对众多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我国于1999年成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业务范围中就包括债务重组这项内容。在证券市场中,很多上市公司经营发生亏损时也经常寻求债务重组的方式脱离困境,因为债务重组在改善经营业绩、避免停牌、获取保配或增发新股资格等方面可以发挥不可低估的效用。在ST中华重组案过程中,ST中华就是依靠境外债务重组获益3.7亿元,在1999年实现扭亏,不仅避免了股票被暂停上市,而且成功引入了重组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到外部各种因素比如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下降或经营亏损,企业债务沉重甚至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我国,由于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不合理和财税、金融政策的不断调整,很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面临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的境地,而且还出现了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曾兴起一股“圈地运动”和房地产开发热潮,随着这股热潮的逐渐降温,许多房地产项目半途而废形成了一大批烂尾楼,大量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流入这些项目形成了巨额不良债务。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为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负债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就是破产保护。如果该企业达到有关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可以向申请破产,从而使企业的投资者得以脱身并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其二就是债务重组。所谓债务重组,是指通过削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债务转让、债务豁免、债务抵销、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组的行为。债务重组是一种报表性的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进行的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等活动进行铺垫。可以说,债务重组是最终成功实现各类复杂的资产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按照《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冲减银行坏账准备金;企业的财政性贷款除按《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先冲减商业银行向银行的借款,银行冲减财政在银行存款(或增加财政向银行借款)。由于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资产或实物已退出流通或根本不存在,表现为银行发行的货币中有一部分没有商品与之相对应,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已通过通货膨胀而消化掉了。所以,既合乎经济学原理,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企业的商业性债务可以按《破产法》中规定的偿债程序解决一部分,剩余的债务冲销债权方的坏账准备金。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因政策原因而无法持有企业股权的金融机构,可以把债权折价转让给国有资产投资机构或经营机构,后者介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利用自己的优势,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银行通过冲减呆账准备金或资本金承担折扣损失;财政性债务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采取不同的债务转化方式将财政性债务转化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的股权;对于商业性债务,在大力清理三角债的同时,可以把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构成的一些经常性债务转化成企业法人相互参股,并采取兼并、合并等产权重组的方式对于经营亏损,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但重估净资产大于零的企业,将其净资产出售给兼并方,国家有关部门收回贷款本息。资不抵债的企业,债务采用拍卖的形式连同企业一起卖给兼并方,由兼并方负责还本付息。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让步的主要方式有: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利率(利息),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企业原有的国有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等都不变更,托管方不负经济上的盈亏,双方仍然是各自的法人单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授权经营就是除以上参与外,通过注入一定资金和把本企业的一些好的经营经验带入,积极参与被授权经营企业的经营,使它尽快摆脱困境。这种利用大企业的优势,扶持、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重现生机,从而解决债务危机的做法也是一种间接的债务重组方式。  多数情况下,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都是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时候,随时有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时候,此时进行债务重组是事先要求企业债权人达成一致的,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进行债务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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