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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办

陈** 广东-珠海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8 16:16:36 452人阅读

小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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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共同财产的小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若双方能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
2.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则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3.建议小夫妻在面对离婚问题时,尽量协商解决,以和平方式处理。若选择诉讼离婚,要准备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无论哪种方式离婚,都应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妥善安排子女的抚养和成长问题。

2025-12-08 18: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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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没有共同财产的小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双方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方式相对平和、高效,能减少双方矛盾。
(2)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有争议时,可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在子女抚养权判决上,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这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提醒:
协议离婚时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合法、明确。诉讼离婚中,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2025-12-08 18:2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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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详细明确,避免后续纠纷。
(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有争议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感情破裂、有利于争取子女抚养权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2-08 17:5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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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共同财产的小夫妻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若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签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再申领离婚证。
2.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在子女抚养上有争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先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3.子女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抚养费。

2025-12-08 16:5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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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有共同财产的小夫妻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经过冷静期,诉讼离婚需法院审理判决,子女抚养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若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有争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16:17:0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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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5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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