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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的电话联系?

ask****121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25.12.08 18:23:27 474人阅读

需要你的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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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84527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58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问题。

2025-12-09 09:2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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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29008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9657条

直接在平台搜索律师进行联系。

2025-12-09 08:2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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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00917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0818条

您好,请您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2025-12-08 21:2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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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14034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28条

您好,这里是江苏瀚天律师事务所,方便与您联系吗?

2025-12-08 20:5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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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11181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5544条

具体什么情况,详细说一下才能为您解答

2025-12-08 18:4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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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411234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0226条

需要你的电话联系需要你的电话联系

2025-12-08 18:3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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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13938条

不太方便直接给您联系方式呢。您可以把具体法律问题跟我说下,我来帮您分析分析,看看怎么解决。要是您觉得有必要进一步沟通,咱们再想办法接着交流,您先说说遇到啥法律事儿了吧。

2025-12-08 18: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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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266895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1条

您好,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2025-12-08 18:25:18 回复
查看其他3位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若有小孩,则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若还有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七条 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见,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没有规定必须要通知受害人家属到达现场,如果通知有可能使交通事故现场撤离时间延长,也有可能会因家属情绪激动而导致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再说,由于交通事故现场也要由专门处理的交警进行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受害人家属一般不具有相关的知识和工具,不能处理事故。同时第八十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复制现场的相关证据。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如果没有和事实或法律有重大出入,一般通过复核改变的很少。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c2008-0827c_1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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