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后成为情人,无婚姻关系,不具夫妻权利义务,行为不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无法律责任;一方再婚仍与前配偶保持情人关系可能涉重婚等问题,相处中财产等问题应签书面协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相互间扶养、法定继承等夫妻专属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以情人关系相处,只要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不产生法律责任。然而,若一方再婚还与前配偶保持情人关系,这可能构成重婚,或者违反了再婚中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此情况下,再婚关系里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情人相处过程中若涉及财产赠与、债务等问题,由于没有婚姻关系保障,容易产生纠纷。所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很有必要,能避免日后权益受损。如果遇到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夫妻离婚后成为情人,在法律上已无婚姻关系,不再享有夫妻间权利与义务,正常相处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无法律责任。
2.若一方再婚仍与前配偶保持情人关系,可能构成重婚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3.双方相处涉及财产赠与、债务等问题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这样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建议双方明确法律界限,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再婚者要恪守婚姻忠诚,涉及财产等事宜及时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后成为情人,从法律角度看,婚姻关系解除,夫妻间诸如相互扶养、法定继承等权利义务随之消失。在此关系下,只要双方行为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2)若一方在再婚后仍与前配偶保持情人关系,可能触犯重婚罪,同时也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双方相处涉及财产赠与、债务等问题时,为避免日后纠纷,保障自身权益,应签订书面协议进行明确。
提醒:
再婚后与前配偶保持不当关系风险大,处理财产等问题要签书面协议,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在有新婚姻关系后还与前配偶保持情人关系,应及时结束这种关系,避免构成重婚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以免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二)双方相处涉及财产赠与、债务等问题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日后产生纠纷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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