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房子给小孩该怎么做

夫妻离婚房子给小孩该怎么做

刘** 浙江-金华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8 04:15:26 352人阅读

夫妻离婚房子给小孩该怎么做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金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夫妻离婚将房子给小孩,无贷款限制时签订赠与协议并共同办理过户;有贷款未还清需先征得银行同意,同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子归属及后续过户安排。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将房子赠与小孩,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无贷款限制时,按正常流程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完成产权变更。而房子有贷款未还清时,因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处分房屋需经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同意,这是为保障银行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属小孩及后续过户事项,能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保障小孩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小孩的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相关操作合法合规。

2025-12-08 10:33:06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离婚将房子给小孩,可根据房子是否有贷款分情况操作。无贷款限制时,夫妻签订赠与协议表明赠与意愿,然后与小孩一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赠与协议等材料完成产权变更。
2.若房子有贷款未还清,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之后按无贷款时的流程办理。同时,在离婚协议里要明确房子归属小孩,并对后续过户等事项做好安排,保障小孩权益。
3.建议夫妻在操作前详细咨询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贷款银行,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签订协议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025-12-08 09:03:2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无贷款限制的房子,夫妻签订赠与协议是一种有效的法律行为,表明双方自愿将房屋赠与小孩。之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提交规定材料完成产权变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方式,经过登记后小孩便合法拥有房屋产权。
(2)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由于房屋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房屋有债权,所以需先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同意后按有房产证流程办理,能保障交易在合法合规且不损害银行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属及后续过户事项,能从合同层面保障小孩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提醒: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赠与协议和离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07:41:16 回复
咨询我

(一)无贷款限制的房子操作
夫妻签订赠与协议表明将房屋赠与小孩,接着夫妻和小孩一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赠与协议等资料完成产权变更。

(二)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操作
先获得贷款银行同意,之后按有房产证的流程办理。同时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小孩,安排好后续过户等事宜保障小孩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将房子赠与小孩,就属于这种赠与合同关系,受此法律条款约束和保护。

2025-12-08 06:20:28 回复
咨询我

夫妻离婚将房子给小孩,操作方式如下:
无贷款限制的房子,夫妻签赠与协议表明赠房意愿,再和小孩一起去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证书、赠与协议等材料完成产权变更。

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需先征得银行同意,之后按有房产证流程办理。同时,离婚协议要明确房子归小孩,并安排好后续过户事宜保障小孩权益。

2025-12-08 04:32:3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该给多少

    专业解答抚养费的多少通常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给付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抚养费是月总收入的20%至30%。如果需要抚养多个子女,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可以参考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抚养费。

    2024.10.05 1281阅读
  • 夫妻双方离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

    专业解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离异后的子女抚养费。有稳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支付,对于有多个子女的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计算。对于一些特殊的需求,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需要接受特殊教育,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加抚养费。

    2024.10.04 1886阅读
  • 两夫妻离婚小孩该判给男方还是女方呢

    专业解答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等等。

    2024.09.07 1744阅读
  • 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呢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3.02 1311阅读
  • 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如何做呢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如何做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3 199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