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监视居住通常适用于哪些情况
郑帅律师

郑帅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第四届仲裁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普通犯罪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工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重庆工商大学法律硕士事业导师,至今执业十年以上。服务客户方面:该律师曾在长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聚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具备丰富的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执业经验。

18523327041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监视居住通常适用于哪些情况

昝** 黑龙江-鸡西 强制措施咨询 2025.12.08 00:03:42 327人阅读

监视居住通常适用于哪些情况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鸡西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几种情况。包括嫌疑人或被告人患重病无法自理、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
2.因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采取此措施更合适,以及羁押期满案件未结时,也可监视居住。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能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既能保障诉讼,又减少对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

2025-12-08 06:09: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监视居住是适用于特定情形的刑事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目的是保障诉讼并减少对涉事人员人身自由过度限制。
法律解析:
监视居住适用于多种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当案件有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该措施更适宜,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时也可适用。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能监视居住。其由公安机关执行,既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如果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与监视居住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是对自身情况是否适用监视居住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8 05:31:57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又尽量减少对涉罪人员人身自由过度限制,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它适用于多种情形,如涉罪人员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还有因案件特殊情况或羁押期限届满未办结等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或缴纳保证金的也可采用。
为更好实施监视居住措施,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执行机关监督,确保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权力滥用;二是定期对被监视居住人员进行评估,根据其身体状况、案件进展等及时调整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沟通机制,让被监视居住人员及其家属了解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2025-12-08 04:26:3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是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有严格情形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时,可采取该措施。
(2)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因素,监视居住能保障诉讼顺利推进。
(3)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体现了公权力在保障诉讼与保障人权间的平衡,既保障司法活动开展,又不过度限制人身自由。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措施。不同案件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专业分析。

2025-12-08 02:29:35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决定是否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对声称患有严重疾病的,需有专业医疗鉴定;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要核实扶养关系和被扶养人情况等。
(二)执行机关公安机关要规范执行程序,明确监视居住的范围和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诉讼活动顺利开展。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若认为监视居住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12-08 01:58:3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判刑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哪些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等等。关于哪些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2024.02.20 2403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