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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甘* 江西-新余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6 14:58:11 477人阅读

父母赠与房产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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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赠与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而定,婚姻存续期间未明确只赠一方属共同财产,明确只赠自己子女一方属个人财产,婚前赠与一般属受赠子女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双方且无明确指向,该房产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相应权益。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这体现了赠与人的意愿,该房产就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在结婚前的赠与行为,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受赠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当面临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其财产属性的判定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025-12-06 19: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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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赠与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情况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且未明确只赠一方,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该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赠与发生在结婚前,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受赠子女婚前个人财产。
2.为避免纠纷,父母在赠与时应明确赠与对象,可通过书面协议清晰表明是赠与双方还是一方。夫妻双方也应在接受赠与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财产归属,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以保障各方权益。

2025-12-06 17: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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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权益。
(2)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即便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所有权。
(3)赠与行为发生在结婚前,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受赠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其独立性不受后续婚姻关系的影响。

提醒:父母赠与房产时,建议明确赠与意愿并留下书面凭证。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6 16:5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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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让赠与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时,不做只赠与一方的明确表示即可。
(二)若父母希望房产为自己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时,要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若在结婚前赠与,通常自然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5-12-06 15:5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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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内,父母把房产赠与夫妻,没明确只给一方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2.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那就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3.结婚前父母赠与房产,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婚前个人财产。

2025-12-06 15:50:3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儿子,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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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7 195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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