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若金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以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只有一方签名,要收集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资金流向证明等。
(二)对于非举债方配偶,若被债权人追讨债务,可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自己未作出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债,算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愿,仍算共同债务。
3.认定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债务用途、双方意愿等,保障债权人和非举债方权益。
结论: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认定需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对夫妻共同生活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通常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这样的规定平衡了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情况复杂多样,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能存在疑问。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规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综合考量债务用途和双方意思表示等因素来认定共同债务十分必要,这能平衡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3.为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加强沟通,明确债务性质并保留相关证据。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要对债务用途和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有明确规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共同认可。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3)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认定时需综合考虑债务用途、双方意思表示等因素,从而平衡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提醒:
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应明确债务性质,保留相关证据;非举债方配偶遇到类似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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