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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生病情况下夫妻可不可以申请离婚

刘* 广东-韶关 离婚咨询 2025.12.05 15:11:51 498人阅读

一方生病情况下夫妻可不可以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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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生病时夫妻可以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对于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生病,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司法实践中会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冷静理智地就各项事宜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2.诉讼离婚中,主张离婚一方要积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3.无论哪种方式,都应充分考虑患病方的实际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

2025-12-05 19: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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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生病时可以离婚,离婚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即便一方生病,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导致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3)司法实践中,考虑人道主义,会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

提醒:
协议离婚要确保各项协商内容明确且合法。诉讼离婚时,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同时患病方权益会受适当保护,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9:0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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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双方需确保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登记机关要求操作。
(二)诉讼离婚时,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相关证据。同时,法院会考虑人道主义,在判决时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起诉方应做好相关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5-12-05 18: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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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生病时夫妻也能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若双方自愿且对子女、财产、债务协商一致,签离婚协议书后可去婚姻登记处办协议离婚。

2.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起诉。法院判离标准是感情破裂,即便一方生病,有重婚、家暴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离。

3.司法实践中,会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

2025-12-05 17:1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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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方生病时夫妻可以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法律解析:
夫妻在一方生病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若双方自愿,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即便一方生病,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司法实践中会基于人道主义,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涉及一方生病等复杂情况,自己难以把握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16:22:42 回复

丈夫病危,什么情况下妻子可以为丈夫代立遗嘱任何情况下,作为遗嘱的利害关系人,妻子都不能代立遗嘱,但是可以请第三人代立,并邀请见证人。[案情简介]陈某与万某是半路结合的夫妻,都有自己的儿女。婚后,陈某查出患有肺癌,在陈某住院期间,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让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和社区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医院,由社区工作人员将遗嘱给陈某读了一遍,并让陈某在遗嘱上签名。陈某签名后,万某又握住陈某的手在遗嘱上捺了手印。陈某从宣读遗嘱内容到社区工作人员离开,一直没有开口说话。陈某病逝后,陈某的子女和万某为继承房子而闹到。[法律解读]审理认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做的处分,只能由遗嘱人自主的做出,不能由他人的意思辅助或代理。万某提供的代书遗嘱,从形式上不符合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形式要件,也不符合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的代书全过程的法律规定。本案中见证人只见证了陈某签字的情况,却没有见证代书遗嘱的代书全过程。遗嘱宣读后,陈某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用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结合陈某当时的身体状况,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的内容确为陈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构成要件,属无效遗嘱。任何情况下,作为遗嘱的利害关系人,妻子都不能代立遗嘱,但是可以请第三人代立,并邀请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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