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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鉴定结果未出能否进行和解

衡** 湖北-鄂州 司法鉴定咨询 2025.12.05 15:02:05 310人阅读

公安鉴定结果未出能否进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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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鉴定结果未出时能进行和解,但和解限于民事部分,不影响刑事追责,仅量刑可酌情从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鉴定结果未出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自愿可就民事赔偿等事项达成和解,像故意伤害案中能协商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然而和解仅适用于民事部分,若涉及刑事犯罪,司法机关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在量刑时可从轻处罚。并且,即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也会按程序推进案件办理,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若您在类似案件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清楚具体的处理方式和自身权益,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5 19: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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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鉴定结果未出时可以进行和解。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在鉴定结果未出时就民事赔偿等事项自行达成和解是可行的,如故意伤害案中可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协商一致。
2.和解范围一般限于民事部分。若涉及刑事犯罪,和解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达成和解协议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3.即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仍会按程序推进案件办理。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应处理。

建议当事人在和解时,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公安机关应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和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和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025-12-05 18: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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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鉴定结果未出时,当事人可基于自愿就民事赔偿等事项进行和解,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能就医疗费、误工费等问题协商一致。
(2)和解范围一般局限于民事部分,若涉及刑事犯罪,和解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达成和解协议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作为量刑时从轻处罚的情节。
(3)即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也会按程序推进案件办理,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处理。

提醒:和解虽可解决民事部分,但刑事部分仍需依法处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7:5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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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在公安鉴定结果未出时可自行和解民事赔偿等事项,要基于自愿原则,像在故意伤害案中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协商一致。
(二)和解范围一般仅针对民事部分,若涉及刑事犯罪,和解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达成和解协议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从轻处罚。
(三)即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仍会按程序推进案件,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025-12-05 16:1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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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鉴定结果未出也能和解。在部分案件中,双方基于自愿,可就民事赔偿等自行和解,像故意伤害案,能就医疗费、误工费等协商一致。

2.和解一般限于民事部分。涉及刑事犯罪,和解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但积极赔偿获谅解可从轻量刑。

3.即便和解,公安机关仍会按程序办案,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法处理。

2025-12-05 16:01:1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遵循下列程序: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四、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五、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六、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七、送达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八、再次鉴定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九、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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