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逃犯产生的费用由财政负担是合理的。逃犯虽涉嫌犯罪,但拥有基本医疗救治权利,这是人道主义和法治的要求。在司法程序判定其有罪前,他们只是涉嫌犯罪;即便被定罪,保障其基本医疗也十分必要。
从实际情况来看,让逃犯自行承担费用存在困难,因为他们可能没有支付能力。而让办案机关或医疗机构承担费用也不合理,这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相关规定明确,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医疗费用,通常从财政保障经费中支出。
为更好地落实这一政策,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费用审核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二是医疗机构应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障费用及时结算;三是加强对逃犯医疗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法律分析:
(1)逃犯享有基本医疗救治权利,即便涉嫌犯罪,在司法程序未判定其有罪前,其基本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保障其医疗救治是人道主义和法治的要求。
(2)相关规定明确,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医疗费用通常从财政保障经费中支出。这体现了法律对在押人员基本权益的保障。
(3)让逃犯自行承担费用不现实,因为他们可能没有支付能力;让办案机关或医疗机构承担也不合理,会增加额外负担。因此,由财政承担医治逃犯的费用,既能保障逃犯的医疗救治,又能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提醒:在实际执行中,费用的申请和使用需遵循严格流程和规范。若对相关费用的承担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从文本观点来看,这是合理且符合法律逻辑的。以下是对该观点的总结与强调:
(一)逃犯有基本医疗救治权利,在司法判定有罪前只是涉嫌犯罪,即便定罪也应保障基本医疗,这符合人道主义和法治要求。
(二)让逃犯自行承担费用不现实,其可能无支付能力;让办案机关或医疗机构承担不合理。
(三)由财政负担医治逃犯的费用,既能保障逃犯医疗救治,又能维护司法程序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这一规定体现了保障在押人员包括逃犯基本医疗权利,费用从财政保障经费支出是合理保障方式之一。
1.逃犯有基本医疗救治权,即便涉嫌犯罪,也应保障。
2.在司法判定有罪前,他们只是涉嫌犯罪;定罪后,保障其基本医疗是人道与法治所需。
3.让逃犯自付费用,他们可能没支付能力;让办案机关或医疗机构承担不合理。
4.医治逃犯的费用由财政负担,既能保障救治,又能维护司法程序正常进行,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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