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一)若有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按约定分割财产,双方应遵循约定内容处理。
(二)若无约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原则上均等分割,再结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
(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四)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五)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离婚财产分割,先看有无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有则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依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3.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5.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结论:
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看有无合法有效书面约定,有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共同财产原则均等分割,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有权请求补偿,有不当行为方可能少分或不分,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一定规则。书面财产约定优先,合法有效的约定是分割财产的依据。没有约定时,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会考虑财产情况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为家庭付出更多,有权请求补偿。而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平原则,实施者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个人财产因属性特殊,不参与分割。若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一定规则。首先看有无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有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并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而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3.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提前做好财产规划,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在离婚时,要保持理性,如实申报财产。若遭遇一方损害共同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优先。若夫妻双方有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就依照约定来处理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无约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不过会结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承担较多家庭义务可请求补偿。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以平衡双方付出。
(4)一方有不良行为少分或不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这是对不诚信行为的制裁。
(5)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提醒: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