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嫁女离婚没住房可多途径解决。若婚姻存续期间居住房屋属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房居住要求暂住,核实后可依情况支持,不过通常不超两年。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从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形式可为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外嫁女户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按规定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自建住房。
3.若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建议外嫁女遇到此类情况,先与对方友好协商居住及帮助事宜,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申请宅基地和保障性住房时,按规定准备材料,积极申请。
法律分析:
(1)在婚姻居住房屋归属问题上,若房屋为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无房居住要求暂住,经核实可获一定期限支持,通常不超两年,这体现了对弱势方居住权益的短期保障。
(2)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有从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帮助形式包括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这保障了困难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3)外嫁女户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可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自建住房,这是对集体成员权益的体现。
(4)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外嫁女,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拓宽了住房解决途径。
提醒:外嫁女处理离婚后住房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居住困难证明等。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婚姻存续期间居住房屋为一方所有,外嫁女离婚后无房居住要求暂住,可向法院说明情况,经核实法院会根据实际予以支持,不过暂住时间通常不超两年。
(二)若外嫁女生活困难,可与对方协商,让对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可为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三)若外嫁女户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按规定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自建住房。
(四)若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解决居住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若婚姻存续期居住房屋归一方,另一方离婚无房暂住,核实后可支持,但通常不超两年。
2.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从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可给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3.外嫁女户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条件,可申请宅基地建房;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
结论:
外嫁女离婚没住房,可要求暂住原住房(一般不超两年),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还可申请村集体宅基地或保障性住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房屋为一方所有时,另一方离婚后无房居住要求暂住,经核实可获一定期限支持,通常不超过两年。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从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帮助形式可为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另外,若外嫁女户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自建住房;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也能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解决居住问题。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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