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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要怎样签

樊** 浙江-舟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4 15:14:31 329人阅读

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要怎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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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协议内容:婚内财产留给孩子的协议要书面签订,写清夫妻和孩子身份信息,详细列出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要赠与孩子的婚内财产。
2.确定交付安排:明确财产交付时间和方式,如房产何时过户、存款何时转账等。
3.确保真实意愿: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
4.完善协议手续: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可公证增强效力。不动产要尽快过户,以防赠与人撤销赠与。

2025-12-04 21:1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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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财产留给孩子的协议签订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方身份、财产信息、交付时间和方式,体现真实意思,双方签字注明日期,还可公证,涉及不动产应尽快过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婚内财产留给孩子的协议本质是夫妻对婚内财产的处分并赠与孩子,采用书面形式能更清晰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可避免后续纠纷。明确财产交付时间和方式,能保障孩子权益的实现。协议体现真实意思,是为了保证其合法有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注明日期使协议具有完整性。进行公证可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不过,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所以涉及不动产时尽快办理过户登记很重要,能确保赠与不可随意撤销。如果在签订或履行这类协议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4 20:0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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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是夫妻对婚内财产处分达成一致并赠与孩子的协议。签订时要注意多方面。
1.协议采用书面形式,清晰写明夫妻和孩子身份信息,明确所赠婚内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详细列出财产具体信息。
2.确定财产交付时间和方式。房产要约定过户登记时间,存款要约定转账时间。
3.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4.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为增强效力可公证。不过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通常可撤销赠与,涉及不动产应尽快办理过户登记。

建议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内容,确保表述准确无歧义。涉及不动产尽快办理过户,避免赠与被撤销。

2025-12-04 18:3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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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本质是夫妻对婚内财产处分达成一致并赠与孩子。书面形式是基础,明确各方身份信息能确保协议主体清晰,详细列出赠与的财产信息,像房产、车辆、存款等,可避免后续纠纷。
(2)明确财产交付时间和方式至关重要。对于房产约定过户登记时间,存款约定转账时间,能使财产赠与的流程具有可操作性,保障孩子顺利获得财产。
(3)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思,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协议合法有效的关键。只有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才受法律保护。
(4)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可增强协议效力,但要注意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所以涉及不动产时要尽快办理过户登记。

提醒:签订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涉及不动产尽快过户以防赠与人撤销赠与,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4 17: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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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婚内财产留给孩子协议时,要确保采用书面形式,清晰列出夫妻双方和孩子的身份信息,准确写明赠与的婚内财产具体情况,像房产要写清位置、面积等,车辆写明品牌、车牌号等,存款写明金额、开户行等。
(二)明确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比如房产要确定办理过户登记的具体日期,存款确定转账的具体时间。
(三)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四)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为增强协议效力可以进行公证。对于不动产,要尽快办理过户登记,避免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04 15:30:5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无效约定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无效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而赠与合同又是实践合同,以履行为生效要件。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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