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撤销权针对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若决议内容不符公司章程,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不符章程,股东可申请撤销。
2.股东需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这六十日是除斥期间,不能像诉讼时效那样中止、中断或延长。
3.超六十日,股东就没了撤销权,法院不再受理撤销之诉。股东发现可撤销情形,要及时在六十日内诉讼维权。
结论:
股东认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超期将丧失撤销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股东对相关决议有撤销权,但该权利受六十日除斥期间限制,且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这意味着一旦超过六十日,股东便无法再通过法院撤销决议。所以,当股东发现决议存在可撤销情形时,必须及时在六十日内提起诉讼,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行使股东撤销权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1.股东撤销权关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法律规定,当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时,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需注意的是,这六十日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一旦超过该期限,股东便丧失撤销权,法院也不会受理其撤销之诉。
3.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股东若发现决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应及时在六十日内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可提前建立对决议的审查机制,在决议作出后尽快评估是否存在可撤销事由,若有则立即咨询专业律师,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1)股东撤销权聚焦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当决议内容违背公司章程,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时,股东拥有撤销权。
(2)法律明确规定了六十日的除斥期间,这一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这就要求股东一旦发现决议有可撤销情形,必须在六十日内采取行动。
(3)超过六十日这个期限,股东的撤销权就会丧失,法院也不会再受理其撤销之诉。因此,及时行使权利对股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提醒:
股东需密切关注决议情况,若察觉可撤销情形,务必在六十日内提起诉讼。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方案。
(一)股东需密切关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一旦发现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要立即着手准备相关证据。
(二)在确认存在可撤销情形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协助起草撤销决议的诉讼文书。
(三)务必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避免因超过除斥期间而丧失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专业解答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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