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理解您的问题是:虽然实际医疗费用只有900多元,但对方保险公司在无责赔付的情况下愿意赔付1800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即使一方无责,保险公司也需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目前交强险的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您遇到的1800元赔付金额,正好对应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虽然您的实际医疗费用低于这个标准,但保险公司通常会按限额标准赔付,这是符合规定的。建议您可以接受这个赔付方案,因为:
1. 赔付金额已经覆盖了您的实际损失
2. 这是保险公司依法执行的标准化赔付流程
3. 接受赔付不会影响您后续可能存在的其他索赔权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建议保留好医疗票据等证据,以便后续需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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