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租来的车倒卖算诈骗。租车人只有使用权,倒卖时隐瞒无处分权真相,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使车主误判,符合诈骗罪构成。
2.若租车人起初想合法用车,后因特殊原因倒卖,可能不构成诈骗,而是侵占罪,即非法占有保管财物且数额大、拒不退还。
3.遇到这类事,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结论:
将租来的车倒卖一般算诈骗;若租车人开始想合法使用,后因特殊原因倒卖车辆,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解析:
在租车关系中,租车人仅有车辆使用权,无处分权。若租车人一开始就有倒卖车辆获利的想法,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通过隐瞒无处分权的事实,让车辆所有权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获取倒卖利益,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若租车人起初打算合法使用车辆,之后因特殊情况才决定倒卖,其行为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即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遇到此类情况,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1.租来的车倒卖通常算诈骗。租车人仅有车辆使用权,无处分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无处分权真相,让车辆所有权人产生错误认识,获取倒卖利益,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2.若租车人起初想合法使用车辆,后因特殊原因倒卖,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
3.解决措施与建议:遇到租来的车被倒卖情况,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将租来的车倒卖构成诈骗。租车人在租车时仅有车辆使用权,无处分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无处分权的事实,让车辆所有权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获取倒卖车辆的利益,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2)若租车人起初是合法使用车辆,之后因特殊情况才想倒卖车辆,可能不构成诈骗罪,但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
(3)当遇到租来的车被倒卖的情况,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提醒:租车人应明确自身权利范围,不可随意倒卖租来的车;车辆所有权人要留意车辆使用情况,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法律责任:租来车倒卖通常构成诈骗罪;若租车开始想合法使用,后因特殊原因倒卖,可能构成侵占罪。
(二)处理建议:若自身遇到租来的车被倒卖这类情况,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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