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稳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未共同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这一规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时间。
2.若在冷静期内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3.为避免不必要麻烦,决定离婚前应充分沟通和思考。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1)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经过冷静期,这是法律为避免冲动离婚设置的重要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2)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需亲自填写撤回申请书。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协议离婚时要充分考虑冷静期的规定,慎重决定是否撤回申请。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决定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撤回申请。若确实反悔,需在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要记得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以免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经过冷静期。
2.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若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到原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结论: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经过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严格流程。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对流程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清晰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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