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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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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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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刑事案要啥手续

黄** 福建-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5.12.03 06:57:05 408人阅读

律师代理刑事案要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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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事项、代理阶段和费用等内容。
(二)让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明如会见、阅卷、辩护等委托权限。
(三)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表明律师以律所名义开展代理工作。
(四)律师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书,到办案机关办理手续。侦查阶段可凭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可依法进行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2025-12-03 13: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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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需办以下手续:
1.与委托人签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委托事项、代理阶段和费用等。
2.让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明会见、阅卷、辩护等委托权限。
3.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证明律师以律所名义代理。

持授权委托书、公函和执业证书,律师可到办案机关办手续。侦查阶段能会见嫌疑人,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依法阅卷、调查取证,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5-12-03 12:3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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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需与委托人签委托协议、由委托人签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持相关材料到办案机关办理手续后依法履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代理中,规范的手续是保障律师合法开展工作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基础。签订委托协议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事项、代理阶段和费用等,使双方的合作有章可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让律师的代理行为有明确依据。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表明律师是以律所名义进行代理活动。律师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书到办案机关办理手续,在不同阶段可依法开展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若大家在刑事案件代理手续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3 10:4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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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需完成系列手续以合法履职。先与委托人签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事项、代理阶段和费用等;再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明如会见、阅卷、辩护等委托权限;之后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证明律师以律所名义开展代理工作。
2.律师持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及执业证书到办案机关办理手续。侦查阶段可凭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能依法阅卷、调查取证。
3.建议律师在签订委托协议时详细解释条款,避免后续纠纷。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确保权限明确。律师事务所及时出具公函,保障代理工作顺利开展。律师严格按规定持材料办理手续,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12-03 09:5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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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需先和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此协议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事项、代理阶段和费用等,为后续代理工作奠定基础。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很关键,明确委托权限,包括会见、阅卷、辩护等,让律师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3)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表明律师是代表律所进行代理工作,增强代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律师凭借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书到办案机关办理手续。在不同阶段,如侦查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能进行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从而依法履行代理职责。

提醒:
在签订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时,要仔细确认内容,避免权限不清等问题。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03 08:06:0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该代码是税务机关办理业务,以及进行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和共享的基础,在办理相应登记时确定。该标准按不同业务管理划分为三类: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义务人登记)并需发放相应登记证件的纳税人;2.临时发生纳税义务办理临时登记的纳税人;3.在办理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及自行缴纳时对自然人登记的纳税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严格意义上的经销商和代理商是有区别的:所谓经销商的“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1、的经营机构。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3、获得经营利润。4、多品种经营。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其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经销商则大不相同。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1、不一定是机构。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3、赚取佣金(提成)。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5、供货权力较大。但现实中很多代理商对其所代理的产品也是拥有所有权的,必须先从厂家或上级代理进货,而后销售,其与经销商的区别体现在其经营活动是否受厂家或上级代理指导和限制,在本经营区域内有否对所经营的商品的管理区和独家经营权,代理商是厂家授权在某地区的代表,代行厂家的某些职能,并经销某种产品的商户,无自主权,受厂家的约束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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