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永州法律咨询 > 永州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给诈骗者取钱会如何量刑

给诈骗者取钱会如何量刑

蹇* 湖南-永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2.01 15:59:37 364人阅读

给诈骗者取钱会如何量刑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永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给诈骗者取钱,事前通谋构成诈骗罪共犯,按诈骗数额量刑;事前无通谋事后帮忙取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按情节量刑。
法律解析:
在法律层面,对于给诈骗者取钱的行为有明确界定。如果在诈骗行为实施前就与诈骗者通谋,那么就成为了诈骗罪的共犯。根据诈骗数额不同,量刑有不同标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对应的刑罚和罚金也不一样。而若事前没有通谋,在诈骗行为完成后帮忙取钱,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据情节一般或严重来确定量刑。这提醒大家,不要轻易为他人的诈骗行为提供帮助,哪怕只是取钱这样看似简单的举动,也可能让自己陷入犯罪的泥潭。如果对这类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

2025-12-01 21:21:05 回复
咨询我

给诈骗者取钱的行为性质及量刑需根据是否事前通谋判断。若事前与诈骗者通谋,构成诈骗罪共犯,依据诈骗数额量刑,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若事前无通谋,事后帮忙取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参与任何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活动。
2.一旦发现身边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司法机关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相关罪名的认识。

2025-12-01 19:35:3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给诈骗者取钱的行为中,是否构成不同罪名关键在于事前有无通谋。若存在事前通谋,就会构成诈骗罪共犯,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与诈骗者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实施了诈骗相关行为。其量刑会根据诈骗数额的不同分为三个档次,数额越大刑罚越重。
(2)若事前没有通谋,仅仅是事后帮忙取钱,这种行为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此罪主要针对的是对犯罪所得及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一般或严重程度,量刑也有所不同。

提醒:
给诈骗者取钱的法律后果因具体情形而异,涉及复杂的法律判断。若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分析。

2025-12-01 18:53:33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事前与诈骗者通谋,要认识到这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应拒绝参与,已参与的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事前无通谋事后帮忙取钱,发现异常应停止取钱行为,及时向警方报告情况,配合调查以减轻可能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5-12-01 18:35:43 回复
咨询我

给诈骗者取钱的定罪量刑分两种情况:
-事前与诈骗者通谋,构成诈骗罪共犯。按诈骗数额量刑,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可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判三到十年,有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判十年以上或无期,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事前无通谋,事后帮忙取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一般判三年以下,可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判三到七年,有罚金。

2025-12-01 17:24:3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属于诈骗的同案犯,属于从犯。在量刑上会减轻处罚。1、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