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存续时,股东未经法定程序私自约定分割公司财产,此约定无效。公司财产独立,股东不能随意处置,否则会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
2.公司解散清算阶段,股东按法定程序约定分割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且不违反法规、不损害他人权益,约定有效。股东可按出资比例或章程约定分割。
结论:
股东间约定公司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所处阶段及约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公司存续期间未经法定程序的分割约定无效;公司解散清算阶段按法定程序且不违法违规的分割约定有效。
法律解析: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不能随意处置公司财产。若未经法定程序私自约定分割,可能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所以该约定无效。而在公司解散、清算阶段,股东可按法定程序,就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进行分割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约定就是有效的,股东可依《公司法》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分割剩余财产。如果对股东间公司财产分割约定的有效性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股东间约定公司财产分割的有效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公司存续期间,未经法定程序,股东私自约定分割公司财产无效。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随意处置会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
2.公司解散、清算阶段,股东按法定程序就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分割进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约定有效。股东可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分割剩余财产。
3.建议股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公司存续时不私自约定分割财产。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依法依规进行剩余财产分割约定,保障自身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存续期间,股东间未经法定程序私自约定分割公司财产的约定无效。公司财产具有独立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随意处置公司财产会破坏公司的正常运营,损害公司利益,同时也可能使公司无法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2)公司解散、清算阶段,股东按法定程序对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进行分割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有效。股东可依照《公司法》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来分割剩余财产,这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合理保障。
提醒:股东在涉及公司财产分割约定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区分公司不同阶段的规定。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公司正常运营时,股东不要私自约定分割公司财产,这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行为,会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若有财产分配需求,应遵循法定程序来进行。
(二)当公司处于解散、清算阶段,股东可以按法定程序对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割进行约定,但要确保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依据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在不同阶段对公司财产的处理有不同要求。
专业解答关于股权转让违约纠纷的举证期限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法院可以根据股权转让违约纠纷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举证期限,所以,原被告应该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逾期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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