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在冷静期内,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任意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体现了对婚姻的慎重态度。而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
2.建议有意离婚的双方在提交申请前充分沟通、冷静思考,避免盲目进入冷静期流程。若在冷静期内反悔,应及时按规定撤回申请,携带有效证件和回执单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若确定离婚,双方需在规定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以免视为撤回申请,若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2025-12-01 15:51: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时长为三十日。这一规定为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了缓冲时间。
(2)在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有效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在决定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和申请离婚证时要谨慎考虑,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1 14:24:46 回复
咨询我
(一)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不想离婚了,要及时持有效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并且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记得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12-01 13:28:17 回复
咨询我
1.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
2.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核实无误后,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2025-12-01 13:28: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携带有效证件和回执单,填写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就能撤回申请。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是双方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如果未共同前往申请,法律上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保障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也给予双方更多时间思考。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1 12:20: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