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遇到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可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来推动纠正。
(二)当存在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时,当事人可向检察院提供线索,促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民事案件通常是平等主体间的纠纷,由当事人自行起诉,但特定情况下检察院会介入。
2.检察院能通过抗诉、提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要是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可依法抗诉或提再审检察建议。
3.对于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可作为起诉人提起诉讼。
结论:
检察院会在法律监督及公益诉讼方面介入民事案件。
法律解析:
民事案件通常是平等主体间的纠纷,由当事人自行诉讼,但特定情形下检察院会介入。依据相关法律,检察院可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审判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当法院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定情形时,检察院能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另外,对于涉及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如果大家在民事案件中遇到涉及检察院介入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是对民事案件法律程序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咨询。
1.检察院在民事案件中会在特定情形下介入,主要体现在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两方面。在法律监督方面,检察院可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当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定情形时,检察院能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2.在公益诉讼方面,对于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
3.为更好发挥检察院在民事案件中的作用,法院应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便于检察院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实施监督。同时,检察院自身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精准把握介入时机和方式,确保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间的纠纷,由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然而检察院在特定情形下会介入,其介入方式包括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等,以此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2)当法院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定情况时,检察院能够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保障司法的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3)对于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合法权益。
提醒:当事人在遇到民事案件时,如果认为裁判可能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可留意检察院的监督途径;若涉及公益诉讼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