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房屋由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增值部分通常仍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房屋价值,协商不成则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3.房屋增值部分及现价值均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可能判一方得产权,给另一方补偿款,按房屋现价值比例计算。
结论:
离婚诉讼中,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一般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按共同财产分割,增值部分也参与分割,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其本质属性未因婚姻关系改变,所以婚后增值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而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从财产性质来说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若双方能协商确定房屋价值,则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增值部分和现价值都作为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可能让一方获得房屋产权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款,补偿款按房屋现价值比例计算。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诉讼中房屋价值变化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通常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房屋价值,协商不成则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与购买价值的差额即增值部分,连同房屋现价值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法院一般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让一方获得房屋产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款,补偿款按房屋现价值比例计算。
建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房屋价值及分割事宜,若协商无果及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法院判决时当事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情况,争取合理判决。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对一方婚前财产权益的保护。
(2)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先协商房屋价值,协商不成则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与购买价值的差额即增值部分,连同房屋现价值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法院一般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让一方获得房屋产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款,补偿款按房屋现价值比例计算。
提醒:
离婚分割房屋时,要准确判断房屋性质。若对房屋分割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无需考虑增值部分分割问题,保持其个人财产属性。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先尝试协商确定房屋价值。若协商无果,及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法院判决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获得房屋产权一方需按房屋现价值比例给予另一方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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