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手机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可用于法庭举证。要成为有效证据,首要条件是保证其真实性,内容不能被篡改或伪造,通过公证等手段能增强其证明力。
(2)微信记录必须与待证事实存在关联性,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无关的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
(3)证据收集方式要合法,非法获取的微信记录不具备证据资格。
(4)司法实践中,使用微信记录作证据需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展示微信账号主体身份。若对方对真实性存疑,可能需进一步举证或鉴定。
提醒:使用微信记录作证据时,注意保留原始载体,确保记录完整。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确保微信记录完整且未被改动,最好能进行公证,增强其作为证据的可信度。
(二)明确微信记录与案件的关联,挑选出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内容。
(三)收集微信记录的手段要合法合规,不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取。
(四)向法庭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同时展示微信账号主体身份。若对方对真实性存疑,要准备进一步举证或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微信记录能当法庭证据,属于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要满足条件,一是保证真实,内容没被篡改伪造,可公证增强;
2.二是与待证事实有关联,能证明案件事实;
3.三是收集方式合法,非法获取的不能用。
司法实践中用微信记录作证据,要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展示账号主体身份。对方对真实性存疑,可能需进一步举证或鉴定。
结论:
手机微信记录能作为法庭证据,但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司法实践中使用时要提供完整记录、展示账号主体身份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其作为证据,真实性是基础,若内容被篡改伪造就失去了证明价值,可通过公证等手段增强其可信性;关联性要求微信记录与待证事实相关,能够为案件事实提供证明;合法性强调证据收集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非法获取的不能用。在司法实践里,使用微信记录作证据,要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并展示微信账号主体身份。若对方对其真实性存疑,可能需进一步举证或借助鉴定来确定。如果在使用微信记录作为证据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微商涉嫌侵犯著作权,手机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侵权证据使用,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可以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种类是非常多的,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相关的试听资料等,只要能证明侵权行为,不论哪一种类型的证据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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