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咨询 > 江门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后死亡其财产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死亡其财产该如何处理

高** 广东-江门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28 16:20:45 348人阅读

离婚后死亡其财产该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江门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死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分配财产,无则按法定继承,前配偶无继承权,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且同一顺序继承有分配规则。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若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财产分配应依照遗嘱或协议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不存在此类情况,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划分了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已经离婚,前配偶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遗产,但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在财产继承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8 21:48:04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死亡财产分配先看是否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则按其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2.法定继承中,因已离婚前配偶无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建议:被继承人可提前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避免继承纠纷。继承人应秉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处理继承问题。

2025-11-28 21:08:1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死亡财产分配遵循一定规则。若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按照其内容进行财产分配,且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
(2)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已经离婚,前配偶不具备继承权。
(3)继承开始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平均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提醒: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要确保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

2025-11-28 20:35:23 回复
咨询我

(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分配财产,遵循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二)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前配偶无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5-11-28 19:39:09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死亡,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分配财产,遗嘱继承优先。

2.若无遗嘱或协议,按法定继承。前配偶无继承权,第一顺序是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同一顺序一般均分,特殊困难且缺劳力、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居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2025-11-28 18:10:13 回复

子女只要符合供养亲属条件,户口是否和工亡职工在一起不影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工伤死亡,子女户口没有在工亡职工户下,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子女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供养亲属支付对象是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未满18岁的子女,或者已满18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条件,户口是否在一起不是考量的条件。但户口不再一起,必须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其父子(女)关系的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债务人死亡后其财产如何保全

    专业解答在债务人逝世之后,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可以运用以下手段实现对其财产的保全:首先,如果有利害关系人(例如债权人)在紧急状况下,若未能立即进行保全措施可能会遭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时,他们有权在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抑或是对于该案件具有法定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提交请求申请实施保全措施的申请。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依据相关规定驳回其申请。

    2024.10.26 1383阅读
  • 撤销死亡宣告后,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当返还财产吗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撤销死亡宣告后,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当返还财产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9 1831阅读
  • 配偶一方死亡之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配偶一方死亡之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4 1739阅读
  • 撤销死亡宣告后,取得其财产的人是不是应当返还财产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撤销死亡宣告后,取得其财产的人是不是应当返还财产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2.27 1370阅读
  • 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不可以当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可不可以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不可以当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3.04 239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