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若股权在婚前取得,属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可分割,但婚后股权收益属共同财产,可分割。
2.双方均为股东,可协商分割比例;协商无果则起诉,法院会依公司经营等因素判决。
3.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出资额,法院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股东。
2025-11-25 22:39: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分割股权分多种情形,婚前取得的股权一般为个人财产,婚后股权收益可分割;夫妻均为股东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分割比例;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时,根据其他股东态度决定配偶能否成为股东或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婚前取得的股权,因其具有人身属性和婚前财产特征,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基于股权产生的收益,如分红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时,协商是优先选择的分割方式,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作出判决。当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时,其他股东的态度决定了配偶的权益,若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若不同意但愿购买出资额,对转让所得分割;若既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如果在离婚股权分割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5 22:19:27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分割股权需分不同情形处理。若股权为一方婚前取得,属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分割,但婚后股权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况,可先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判决。
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会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建议夫妻在离婚分割股权时,先友好协商,明确股权性质和收益情况。若协商无果,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5 21:14:5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婚前取得的股权,其本身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法分割。不过,婚后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参与分割。
(2)当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时,可先自行协商股权分割比例。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3)若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存在三种情况。一是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二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会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三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提醒:
离婚分割股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19:26:53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婚前取得的股权,另一方虽不能分割股权本身,但可要求分割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如分红等,可通过收集股权收益的相关凭证来主张分割。
(二)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的,先自行友好协商股权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就准备好公司经营相关资料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的,若满足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出资额,可要求分割转让所得;若不同意也不购买,配偶可成为股东,要注意收集股东意见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5-11-25 19:10: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