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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破产公司应以哪个为被告

樊* 湖南-益阳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1.25 10:10:35 302人阅读

起诉破产公司应以哪个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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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破产公司,被告的确定需根据公司不同状态判断。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但法人资格存续时,以该公司为被告,因其仍具诉讼主体资格。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且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若公司已被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将其列为被告,若有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则列该主体为被告。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起诉前确认公司状态,明确被告主体。
2.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时,按规定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注销后,查找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列为被告。

2025-11-25 17: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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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起诉破产公司通常以该公司为被告,因为即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这是为了统一处理公司的相关事务,保障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3)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需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这样便于集中管辖,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4)若公司已被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将其列为被告。但如果存在依法应担责的主体,可将该主体列为被告,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起诉破产公司要注意确定正确的被告主体,且严格遵循管辖规定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15:3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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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破产公司,通常将该公司列为被告,因其进入破产程序法人资格仍在,有诉讼主体资格。
(二)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三)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要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四)公司已被注销登记,不能将其列为被告,若有依法应担责主体,可列该主体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5-11-25 14:1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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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破产公司,通常以该公司为被告。即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其法人资格还在,有诉讼主体资格。
2.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要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3.公司被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将其列为被告。若有依法担责主体,可列该主体为被告。

2025-11-25 12:5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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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起诉破产公司,一般以该公司为被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且诉讼要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公司已注销则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存在应担责主体可列该主体为被告。
法律解析: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但法人资格仍存续,所以通常能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依据法律规定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公平处理。同时,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便于集中管辖和统一处理。而公司一旦被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就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列为被告,不过若有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可将其列为被告来维护权益。如果在起诉破产公司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5-11-25 12:01:0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企业申请破产,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宣告破产不符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不予宣告破产。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据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破产宣告的障碍有哪些破产障碍又称破产障碍事由,是指具有破产能力的债务人,在达到破产界限后,因符合法律特别规定而免于破产宣告的诸情形。其障碍有:1、国有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3、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由这三种情形明显可见,破产障碍是对于破产宣告而言的,应当属于消极性和排除性的法律事实。正是因为这些法律事实的客观存在,妨碍着破产宣告的有效做出。在我国破产程序中,有的观点认为破产障碍是破产申请应当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但是,由于在破产开始前破产障碍事由已被破产原因条件吸收,在破产开始之后,又只能作为破产程序继续进行或破产宣告的障碍事由,因而,我们认为,破产障碍不是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破产宣告的条件债务人事实上的破产状态并不是法律上的破产。只有当破产申请被受理后,进行审理认为符合破产条件,进行破产宣告后,债务人才是真正的破产。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具有破产能力即法律授予债务人具有进行破产程序的资格,也就是债务人可以被作出破产宣告裁定的一种资格。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才能适用该法,而非企业法人的组织如果要破产清算则只能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在“破产申请中的法律风险”中,已经详细论述了社会中各经济组织的破产资格。如果债务人不具备破产资格,那么将不能被宣告破产,如果债务人采取欺诈的手段,不正当谋取了破产,那么将会因为破产欺诈涉及刑事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存在破产的原因债务人能够被宣告破产,还需要存在破产原因。依照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原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满足了这一条件,债务人才能被宣告破产。不存在破产障碍破产障碍是存在破产原因或者已达到破产界限,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使不进行破产宣告的法律上的限制和事实上的事由。法律上的限制破产障碍包括:申请人未缴纳申请费用,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等。事实上的障碍包括:债务人清偿了债务,等等。而这些破产障碍有的已经为法律确定下来。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或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一旦这些障碍成立,那么债务人就不能被宣告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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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3 14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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