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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死亡人员案件会如何判

雷* 江苏-淮安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25 01:10:04 371人阅读

抢劫死亡人员案件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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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抢劫死亡人员财物按抢劫罪论处,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加重情节,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法律解析:
若死亡人员刚死亡,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按抢劫罪论处。而抢劫致人死亡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刑法规定,以暴力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且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犯罪动机、手段、造成后果、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等,可能会判处较重刑罚。如果遇到涉及此类法律问题或有相关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5 05: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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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死亡人员财物,若死亡人员刚死亡,行为人以暴力等方法当场劫取财物,按抢劫罪论处。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犯罪动机、手段、造成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都在考量范围内。
1.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就可能从轻量刑。
2.若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等,可能会判处较重刑罚。如抢劫手段极其暴力且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建议行为人在犯罪后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司法机关应全面审查案件,准确量刑,维护法律公正。

2025-11-25 04:3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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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抢劫死亡人员财物,若死亡人员刚死亡,行为人当场以暴力等方法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按抢劫罪论处。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趁人死亡之机非法获取财物行为的否定评价。
(2)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法律规定此类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此来加大对此类严重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3)法院量刑并非仅依据犯罪结果,还会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犯罪情节恶劣则可能判处较重刑罚。

提醒:抢劫是严重犯罪行为,无论何种情形都将受到法律制裁。面对不同的案情,量刑会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04: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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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抢劫死亡人员财物的行为,如果是在死亡人员刚死亡时,以暴力等方法当场劫取财物,会按抢劫罪论处,作案人应认识到此类行为的严重性,避免触犯法律。
(二)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作案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三)犯罪嫌疑人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要避免实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行为,否则会被判处较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025-11-25 02:5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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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劫死亡人员财物按抢劫罪论处。若在人员刚死亡时,当场用暴力等方法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

2.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加重情节。按规定,抢劫有致人重伤、死亡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法院量刑会综合多因素。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可能判重刑。

2025-11-25 01:30:56 回复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二、抢劫致人死亡怎么认定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到财物后,出于灭口或报复等其他动机又故意杀死被害人的,以及在实行抢劫罪后,当时没有暴露,以后被人发觉,而故意杀死(或害死)检举揭发人、抓捕他的人的,也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对犯罪分子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根据本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的抢劫罪,因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不再以盗窃、抢夺、诈骗等罪与故意、故意伤害、抢劫等罪合并论处。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也不能再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并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抢劫罪致人死亡如何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抢劫案怎样定罪处罚抢劫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A、先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的故意,实施的行为,构成故意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罪,实行两罪并罚。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C、抢劫以后又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的,或者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上述分析,对于抢劫案件的定性要把握两条界限:一是是否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二是是否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是否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如果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应定抢劫罪;如果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或者虽与抢劫财物过程有联系,但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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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9 986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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