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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看守所进入刑事强制措施阶段后,一般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法通知或涉嫌特定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时可不立即通知。
(2)当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需马上通知家属,这保障了家属的知情权。
(3)若公安机关没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要在讯问笔录里注明原因,这是对执法程序规范性的要求。
(4)通常采用书面通知方式,把相关通知书寄往家属户籍所在地,确保通知的可追溯性。
提醒:
家属若未在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可向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0 06:5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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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家属未在规定时间收到通知,可主动联系办案公安机关,询问未通知原因及犯罪嫌疑人情况。
(二)若家属认为公安机关未按规定通知存在不合理之处,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或相关监督机构反映情况。
(三)家属应留意户籍所在地是否收到挂号信等书面通知,若长时间未收到,可向邮政部门咨询信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025-11-20 06:0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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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送看守所后,一般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无法通知,或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要马上通知。
2.若公安机关24小时内没通知家属,要在讯问笔录里说明原因。
3.实践中多采用书面通知,会用挂号信等把《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寄到家属户籍所在地。
2025-11-20 05: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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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看守所,除特定情形外,应在拘留或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未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需在讯问笔录注明原因,一般以书面通知寄往家属户籍所在地。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家属知情权是重要原则。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外,及时通知家属有助于家属了解情况并为嫌疑人提供必要支持。若出现有碍侦查情形,待其消失后也需马上通知。而公安机关未按时通知时注明原因,可保证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书面通知寄往户籍所在地是常见做法,能让家属及时知晓相关情况。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对于通知程序等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0 04:1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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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移交看守所,原则上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但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例外情况。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需立即通知。
2.若公安机关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要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原因。
3.实践中多采用书面通知,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将《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寄往家属户籍所在地。
建议: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循通知家属的时间规定,对于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和后续通知工作。同时,可探索更高效的通知方式,如短信、电话等,确保家属能及时得知情况。
2025-11-20 03:01: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