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若发现破产前分配财产存在可撤销行为,管理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并追回财产。对于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以及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除使债务人财产受益外)的情况,都可按此操作。
(二)若存在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债务、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无效行为,管理人应立即行动,将相关财产追回。
(三)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若其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法院会依法处以罚款;若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可撤销行为;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可撤销情形;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无效行为。
2025-11-20 05:06:08 回复
咨询我
1.破产前财产分配,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有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价格交易等可撤销行为,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若在受理前六个月,企业已具备破产原因仍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管理人也可请求撤销。
2.若有虚构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无效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管理人要追回财产。
3.对直接负责人员,法院可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2025-11-20 03:51:2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破产前分配财产存在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可撤销行为并追回财产,无效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相关财产也应被追回,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罚款或刑事追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若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可撤销行为,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在受理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管理人也可请求撤销。而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为逃避债务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无效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管理人需追回相关财产。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院可依法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与秩序。如果遇到破产财产分配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20 02:03:39 回复
咨询我
破产前不当分配财产有不同处理方式。管理人对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应分别处理并追回财产,相关责任人会面临法律制裁。
1.对于可撤销行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价格交易等,以及受理前六个月内企业具备破产原因仍个别清偿(除使债务人财产受益外),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
2.对于虚构债务、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无效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管理人应追回财产。
3.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院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管理人及时行使职权,加强对破产企业财产分配的监督审查。法院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2025-11-20 00:23:4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若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可撤销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不当处分财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
(2)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已具备破产原因却对个别债权人清偿,除使债务人财产受益情况外,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这避免了个别债权人优先受偿,保障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权。
(3)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隐匿或转移财产等属无效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管理人应追回财产。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破产程序公平公正。
(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院可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提醒:企业在面临经营困境可能破产时,应依法处理财产和债务。相关人员切勿实施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建议遇到复杂情况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1-19 22:24: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