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赣州法律咨询 > 赣州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上哪做鉴定好一点

医疗事故上哪做鉴定好一点

杨** 江西-赣州 医疗事故鉴定咨询 2025.11.19 17:24:32 335人阅读

医疗事故上哪做鉴定好一点

其他人都在看:
赣州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赣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医疗事故鉴定存在两个主要途径,各有特点。向当地医学会申请鉴定,其专家库有多领域专家,专业性和权威性有保障,并且是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这意味着在行政处理环节,医学会的鉴定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专业参考。
(2)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相对中立,鉴定重点在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常被法院采纳,所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作用。
(3)在选择鉴定途径时,要根据所处阶段来决定。处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优先选医学会鉴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更合适。

提醒:
选择鉴定途径需结合实际情况,不同案情所需鉴定重点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19 21:33:0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处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优先选择向当地医学会申请鉴定。医学会的专家库包含多领域专家,能保证鉴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其鉴定结果是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

(二)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类机构相对中立,鉴定重点在于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其鉴定意见常被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5-11-19 21:05:54 回复
咨询我

医疗事故鉴定有两个途径:
一是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来做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来自多领域,保证了鉴定的专业与权威,也是卫生行政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二是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这类机构较中立,着重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鉴定意见常被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纳。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可优先选医学会鉴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选司法鉴定机构更合适。

2025-11-19 19:50: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有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和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两个途径,行政处理阶段优先选医学会鉴定,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可能更合适。
法律解析:
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当地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涉及多领域专家,能保证鉴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其鉴定是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相对中立,侧重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等,其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常被法院采纳。所以,当处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医学会鉴定更具优势;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更符合需求。如果在医疗事故鉴定途径选择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11-19 19:20:51 回复
咨询我

医疗事故鉴定有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和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这两个途径。向医学会申请时,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涵盖多领域专家,能保障专业性和权威性,且是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这类机构相对中立,侧重于对医疗行为过错及与损害后果间因果关系等进行判断,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常被法院采纳。

选择鉴定途径时可根据所处阶段决定。若处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阶段,优先考虑医学会鉴定;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更为合适。
1.行政处理阶段,选医学会鉴定可借助其专业权威及对卫生行政处理的重要作用。
2.民事诉讼阶段,选司法鉴定机构能让其鉴定意见更好助力诉讼。

2025-11-19 17:51: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用哪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用哪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