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借条金额与专款记录不一致,以实际收款数额作为本金
2025-11-21 08:36:00 回复
一般情况下,出借人要对借贷关系的成立和款项交付承担举证责任。若借条和转账记录不一致,出借人需解释差额原因,比如现金交付等,并提供相应证据。借款人若主张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不同,也要对自己的主张举证。解决方案就是双方都尽力收集能证明实际借款情况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025-11-18 22:22:3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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