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立遗嘱后,财产保管人可按遗嘱指定。若未指定,继承人可协商确定,也可由法院指定。
2.继承开始前,财产一般由实际占有人保管。若为夫妻共有财产,通常由在世妻子保管,但不能擅自处分。
3.保管人要妥善保管遗产,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产损失,需赔偿。
4.继承人对保管人或方式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定保管事宜。
结论:
丈夫立遗嘱后,财产保管人可按遗嘱指定,未指定时可由继承人协商或法院指定,继承开始前通常由实际占有人保管,共有财产一般由在世妻子保管,保管人需妥善保管,有争议可协商或起诉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能指定财产保管人,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财产后续处理的自主意愿。若遗嘱未作指定,继承人可通过协商确定保管人,这给予了继承人一定的自主决定权;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在继承开始前,实际占有人保管财产是基于现实的便利性。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由在世妻子保管是考虑到夫妻关系的紧密性和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但保管人有妥善保管遗产的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产损失要担责。若继承人对保管人或保管方式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定夺。如果您在遗产保管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财产保管人可由遗嘱指定,若遗嘱未指定,可由继承人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指定。在继承开始前,通常由财产实际占有人保管,夫妻共有财产一般由在世的配偶保管,但需妥善管理且不得擅自处分。保管人要尽到妥善保管遗产的义务,避免遗产毁损、灭失,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产损失,需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立遗嘱时明确指定财产保管人,减少后续纠纷。
2.财产实际占有人或在世配偶保管财产时,要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管理。
3.继承人对保管人或保管方式有争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确定保管事宜。
法律分析:
(1)财产保管人确定方式多样。遗嘱可指定财产保管人,若未指定,继承人可协商确定,也可由法院指定。
(2)继承开始前保管有规则。一般由财产实际占有人保管,夫妻共有财产在一方去世后,通常由在世的另一方保管,但需妥善管理,不能擅自处分。
(3)保管人负有义务。保管人要妥善保管遗产,避免其毁损、灭失,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产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4)争议解决途径。继承人对保管人或保管方式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遗产保管事宜。
提醒: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管义务,继承人遇到遗产保管争议可先协商,复杂情况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一)遗嘱中指定财产保管人,按遗嘱执行。
(二)遗嘱未指定,继承人可协商确定保管人。
(三)继承人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指定保管人。
(四)继承开始前,财产由实际占有人保管;夫妻共有财产,在世配偶通常可保管,但要妥善管理,不能擅自处分。
(五)保管人要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产损失需赔偿。
(六)继承人对保管人或保管方式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