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被征收后,没有土地的居民能不能分配土地补尝费
承包土地被征收后,没有土地的居民能否分配土地补偿费,需要根据其是否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来判断。
如果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没有承包土地,也可能有权参与分配集体土地补偿费中归集体所有的部分。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村集体应预留机动地或通过依法收回的承包地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成员调整承包地。若遇征地,虽无承包地,但作为集体成员,可参与分配集体土地补偿费。例如,在重庆市大足区某社区的案例中,蒋某某及其父母均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名下没有承包地,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仅向有承包地成员分配土地收益的方案,保障了蒋某某等无承包地成员参与分配集体共有收益的权利。
然而,如果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就不能分配土地补偿费。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需要满足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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