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不出去工作不给家用,孩子太小需要我照顾,靠我的信用卡生活,欠了40万的负债。离婚时他骗我让我一个人承担这个费用。现在离婚3年了,我无力偿还这些负债。我想让他承担一半怎么办?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理解您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离婚后承担了共同债务的压力。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40万信用卡债务,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如抚养孩子、日常消费等),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当时是以您个人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只要资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对方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次,离婚时关于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您独自承担,银行仍有权向您追讨全部债务。但您可以在偿还后,依据离婚协议或法律规定向男方追偿他应承担的部分。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当时信用卡消费记录,证明资金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 尝试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承担部分债务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性质并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建议您尽快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银行流水、消费凭证、离婚协议等。如果经济困难,也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
虽然离婚时约定你一人承担,但这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欠,属夫妻共同债务。你可先和对方协商,让他承担一半。若协商不成,可收集他不工作、家庭支出用信用卡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划分债务,让他承担一半。
2025-11-15 15:48:5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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