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大学同学投别人东西了,想要咨询一下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关于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的回答。
专业解答对于当场予以收缴的行政处罚金额规定如下:若发生在边远地带、水面区域或交通环境较为不便的地区,且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能够根据明确的违法事实和法定依据,对自然人进行的罚金金额低于200元、对法人或其他机构进行的罚金金额低于3000元的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决策之后,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或利用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金存在实际困难,并且经过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当场收缴的行政处罚措施。
专业解答我国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时,可当场处罚。对公民罚款不超过五十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或给予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并交付预定格式、编号的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机关当场处罚的明确规范和约束。
专业解答关于行政处罚事项中当场收缴金额的规定如下:在边远、偏僻或交通不便区域,当行政机构确认自然人罚款低于2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低于3000元或仅口头警告的处罚,且当事人因特殊原因难以到银行缴纳罚款并明确提出请求时,可由行政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代为收取罚款。
专业解答我国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时,可当场处罚。对公民罚款不超过五十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或给予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并交付预定格式、编号的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机关当场处罚的明确规范和约束。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能够当场收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能够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律师解析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期限是二日内。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律师解析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 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律师解析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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