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若要证明婆婆名下现金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收集暂存或出资等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二)若婆婆去世,关注是否有遗嘱。没有遗嘱明确排除夫妻一方继承时,夫妻一方法定继承获得的现金份额属于共同财产,可依法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通常,婆婆名下现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期间夫妻所得,婆婆名下现金归婆婆,非夫妻通过劳动、继承等法定方式获得。
2.有特殊情况,若能证明现金是夫妻暂存婆婆名下,或夫妻有出资,可主张权利。
3.若婆婆去世,没遗嘱排除夫妻一方继承,夫妻一方法定继承所得现金份额,属夫妻共同财产。
结论:
婆婆名下现金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在证明现金为夫妻暂存、夫妻有出资,或夫妻一方法定继承婆婆现金份额等特殊情况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婆婆名下现金的所有权归婆婆,并非夫妻通过法定方式获得,所以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能证明现金是夫妻暂存或夫妻有出资,那么夫妻可主张对这部分现金的权利。还有,当婆婆去世且无遗嘱明确排除夫妻一方继承时,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继承获得的现金份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财产认定等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婆婆名下现金通常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婆婆名下现金所有权归婆婆,非夫妻通过法定方式获得。
2.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能证明现金是夫妻暂存于婆婆名下,或夫妻有出资,夫妻可主张权利。若婆婆去世,无遗嘱明确排除夫妻一方继承,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继承获得的现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建议夫妻若有资金暂存婆婆名下,应留存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以保障自身权益。若涉及继承情况,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处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