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三月未通知后,首先主动向办案机关询问,明确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合理情形。
(二)若不存在上述合理情形,而办案机关未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向该机关的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促使其监督办案机关,责令其说明理由并依法处理。
(三)聘请律师,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与办案机关沟通,以此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后,除无法通知或涉国安、恐怖犯罪通知有碍侦查外,公安机关要在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
2.若关押三月未通知,家属先向办案机关询问有无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情况。
3.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办案机关未通知,家属可向其上级或同级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监督处理。
4.家属可聘请律师,律师能专业沟通,维护合法权益。
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羁押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若已关押三月未通知,家属可先询问情况,不存在特殊情况时可申诉控告,还可聘请律师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要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若已关押三月未通知,家属先向办案机关询问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情况。若不存在,家属可向办案机关的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促使其监督办案机关说明理由并依法处理。聘请律师也是很好的途径,律师具备专业能力,能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羁押,通常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除非无法通知或涉及国安、恐怖活动犯罪通知有碍侦查,且有碍情形消失需立即通知。若已关押三月未通知,家属可采取措施维权。
1.家属先向办案机关询问,确认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况。
2.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办案机关未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向其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监督,责令办案机关说明理由并依法处理。
3.家属可聘请律师,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办案机关沟通,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羁押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仅在无法通知或涉嫌特定犯罪且通知有碍侦查时除外,且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
(2)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三月却未通知家属,家属首先可向办案机关询问,确定是否存在法定不通知的情况。
(3)若不存在法定情形而办案机关未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通过向其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促使相关部门监督并责令办案机关说明理由和依法处理。
(4)家属聘请律师也是可行办法,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办案机关沟通,能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合法权益。
提醒:家属维权时应合法有序,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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