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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未成年继子女,在其随生父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若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该继子女由生父母抚养,双方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随之解除。这是因为抚养责任基于一定的婚姻关系和意愿,当婚姻关系结束且继父母不愿继续时,回归生父母抚养是合理的安排。
(2)当继子女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通常不能随意解除。不过,若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是否解除。并且,受继父母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在关系解除后,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父母,需给付生活费,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提醒:
继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解除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涉及相关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19: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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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子女未成年时:若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由生父母抚养,双方关系自然解除,此时生父母要做好对子女的抚养安排。
(二)继子女成年时:若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解除。若判决解除,受继父母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父母给付生活费,继子女需按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5-11-10 18:1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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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子女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生父母和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由生父母抚养,双方关系自动解除。
2.继子女成年且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通常不能随意解除。若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诉讼由法院判决。解除后,受抚养成年的继子女要给缺乏劳动和生活来源的继父母生活费。
2025-11-10 17:5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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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继父母与子女关系能否解除要区分继子女是否成年。未成年继子女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时,关系可解除;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一般不得随意解除,关系恶化时可诉讼,解除后符合条件的需给付继父母生活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继子女,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意味着抚养关系的基础发生变化,此时让生父母继续抚养更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双方关系解除。而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稳定性,一般不得随意解除。不过当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并且,受继父母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在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时,给付生活费是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若遇到继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10 17:5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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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解除分不同情形处理。未成年继子女随生父母与继父母生活并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且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时,继子女由生父母抚养,双方关系解除。已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一般不得随意解除关系。不过若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解除。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涉及未成年继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孩子权益,友好协商确定抚养事宜。
2.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想解除关系,要通过合法诉讼途径,由法院公正判决。
3.关系解除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要依法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父母给付生活费。
2025-11-10 16:17:51 回复